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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报告》、《请示》怎么写?简单搞定公文上行文格式
首先,上行文的显著特征是红头、文号和签发人。文号位于左侧,使用XXX报或XXX请格式,字体为仿宋3号,数字用Times New Roman。签发人部分在右侧,由签发人:标识,名字用楷体3号。虽然某些单位有上行文红头需压低的习俗,但这并非必须,且可能造成浪费,实际上,除信函外,公文的格式应遵循标准设置。
正确的格式如下:文号在红色分隔线上方,左对齐,使用“XXX报”或“XXX请”,字体为仿宋3号,数字为Times New Roman。签发人的位置在右侧,空一字符,用仿宋3号字体,名字则以楷体3号呈现。
在公文中,表达报告、请示的结束语应另起一行,空两格,习惯用语一般有“当否,请批示”,“特此请示,祈盼示复”,“以上请示,请予审批”或“以上请示如无不妥,请批转各地区、各部门研究执行”等。请示是"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、批准"的公文。请示属于上行文。
请示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或某个问题作出指示、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、对某件事项予以审核批准时所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,是公文写作中的一种常用文体,属于上行文。
在公文中,表达报告、请示的结束语应另起一行,空两格。习惯用语包括“当否,请批示”,“特此请示,祈盼示复”,“以上请示,请予审批”,或“以上请示如无不妥,请批转各地区、各部门研究执行”。请示是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、批准的公文,属于上行文。
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、通知、通报等公文,叫普发公文,凡下属机关都是收文机关,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;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,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,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,可采用抄报形式。
在公文中,表达报告、请示的结束语有什么格式规范
在公文中,表达报告、请示的结束语应另起一行,空两格,习惯用语一般有“当否,请批示”,“特此请示,祈盼示复”,“以上请示,请予审批”或“以上请示如无不妥,请批转各地区、各部门研究执行”等。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、批准的公文。请示属于上行文。
在公文中,表达报告、请示的结束语应另起一行,空两格。习惯用语包括“当否,请批示”,“特此请示,祈盼示复”,“以上请示,请予审批”,或“以上请示如无不妥,请批转各地区、各部门研究执行”。请示是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、批准的公文,属于上行文。
其次,在公文中使用“妥否,请批复”作为结束语时,表明你对这件事没有一个确定的态度,请上级来定。
无结语:不是所有公文都需要写结语。如“命令”,“决定”,“决议”,“会议纪要”等,不需要写结语,言尽即止。但“请示”必须写结语,这是由请示的文种功能决定的。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规定:请示“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、批准”。
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
1、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/T 9704—2012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执行,同时电子公文需遵循GB/T 33476~33483—2016系列标准规范。
2、关于文件层次的序号,标准格式如下:之一层用 大写一,后面用全角顿号;第二层 用 (一) 全角圆括号一,括号后没有标点符号;第三层用 1 . *** 数字1,后面跟圆点;第四层用 (1)全角圆括号1,后面没有标点符号。
3、页码:用4号半角宋体 *** 数字,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,单页码居右空1字,双页码居左空1字。该标准通过精细化规定,提升了公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,为党政机关高效履职提供了标准化支撑。
4、国家标准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(GB/T 9704-2012)是2012年7月1日实施的一项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归口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,2025年5月30日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。适用范围与背景该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,其他机关和单位可参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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